代號 | 課程名稱 | 課程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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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 | 人資主管勞動法培訓認證班(進階班) 2021人資主管勞動法培訓認證班-(全科班)(進階班) |
3 H |
很抱歉,此課程報名已截止! | ||
開課日期 | 2021-03-24(三) | |
課程時間 | 14:00-17:00 | |
報名日期 | 2020-09-09 12:00 至 2021-03-22 13:30 止 | |
上課費用 | 7200元 | |
上課位置 | 工會教室(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) | |
報名資訊 |
已報名人數 27 人.開放名額 40 人 ★參加全科班學員協會將頒發「2021年勞動法人資主管認證證書」 | |
報名方式 | ●線上報名:請詳細填寫報名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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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的 | ||
企業解僱勞工能否以考績為理由?考績與不能勝任有何區別?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又該如何區分?人資人員正確瞭解法律規定不僅能維護勞資雙方權益,更影響未來法律上的爭訟!「勞動基準法」是勞動者權益最低保障,人資主管必知的勞動法,本課程針對法條內容,教您了解認識勞基法,教您運用專業知識正確判斷,以妥善解決勞資間法令問題! 本培訓認證班為勞動進階課程,可視您需要個別報名參加,每次課程結束均會發給「上課時數證明書」,但若全程參與所有課程者,本會將頒發『2021年人資主管勞動法認證培訓進階班證書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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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大綱 | ||
第一堂 3/24 勞動契約篇
(勞動權益不能少) 1.委任,派遣,承攬,勞動權益不能少 2.有特定情況時,才能無預警終止勞動契約 3.適不適用責任制跟彈性工時,都有法源依據 第二堂 4/28 勞動檢查篇(2) 1.揭開勞檢地雷 (出勤紀錄備置並記載至分鐘) 2.未開勞資會議給了加班費一樣開罰 3.勞檢員沒告訴你,但不得不知的10件事 第三堂 6/23 勞資爭議調解實務篇 1.雇主主張加班費內含於工資之爭議處理 2.最低服務年限約款爭議之處理 3.離職後競業禁止未約定合理補償之法律效力 第四堂 8/25 勞資關係篇 (勞事法效應) 1.勞工請特休雇主可以不准嗎 2.雇主給付是工資或非工資,推定勞工說了算 3.壓倒勞資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 第五堂 10/27 性平、就服篇 1.申請育嬰留職遭不利處分 2.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 3.如何避免職場就業歧視(性別、年齡…) 第六堂 12/22 職業安全衛生篇 1.常見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缺失及改善 2.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逾定期勞動契約期間,其補償期間為何 3.過勞死認定及防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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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 | 陳業鑫 律師(業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、國立陽明大學EMBA副教授、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) 張宏彬 老師(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教育講師、中山大學亞太所法律組博士生、文化大學勞研所法學碩士) 程居威 律師(勝綸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、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法律諮詢律師、新北市勞工大學勞動法講師) 詹傑翔 律師(拳能法律事務所、政治大學法律法學碩士、臺北市政府調解人、理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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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 預約報名後,若因故不能參加,請務必於開課前三日於線上點選取消報名。 相關問題詢問請撥(02)3322-5233 。 本單位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,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或工會網站上作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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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方式 | 課程費用: 1.7200元。2.報名後請於3/19前完成繳費,並mail收據至協會信箱或來電告知。3.繳費方試: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/合作金庫(006) 南門分行/帳號: 5159871000821。4.退費辦理: (1)因本協會之故未能開課時,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 (2)倘因學員個人因素無法出席本次課程,請於開課三日前取消報名退,完成取消退回已繳費用之九成(不含匯款收續費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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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 1.課程結束將頒發「上課證明書」 2.若於「是否開立收據」選項填寫「是」,請務必詳填資料 3.若於「是否開立收據」選項填寫「否」將視為不開立收據,亦不補開 |
課程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