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營作業者可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 考量自營作業者亦有為老年生活預作準備之需,故開放自營作業者可在提繳率6%範圍內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,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退休金個人專戶。自營作業者年滿60歲,即得向勞保局請領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之退休金及收益。
擷取至: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Y5YIG7OFRDM%3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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