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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公告 2024-04-24 17:26 回上一頁

職業工會、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投保須知

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係在職保險,確實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,始應由本業相關職業工會或漁會申報加保。請職業工會、漁會覈實審查會員加保資格及投保薪資並依規定申報,以免日後因不符規定依法取消被保險人資格或刪除投保薪資等,並追還已領保險給付,所繳保險費不予退還,影響被保險人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