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 103年度子女獎學金申請資訊
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
主旨:
為激勵會員子女敦品向學,爭取榮譽培植人才,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按本會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,開始接受申請。
說明:
一、申請時限:
每學年舉辦一次,於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,視同放棄。
二、獎金金額:
1.國中:每名新台幣1200元。
2.高中、高職(含五年專科 前一、二、三年級):每名新台幣1500元。
3.大學、大專(含五年專科 四、五年級及二專、三專):每名新台幣2000元。
三、申請條件:
1.申請之會員入會須連續滿一年以上,重新入會者也同。
且每一會員以申請一名子女為限。
2.學歷需為台灣國內之學歷、日夜間學校皆可。
但研究所以上之及在職專班等無法申請。
3.子女成績合格條件為:
就讀學校 | 申請條件 | ||
國中 | 不分公私立 | 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 | |
高中職、大專院校 | 公立 | 學年總平均達80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 | |
私立 | 學年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 |
四、需備文件:
1.子女獎學金申請書。
2.該年度上下學期之正本成績單
3.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(當年度畢業者)
4.戶口名簿影本
*如成績是甲乙丙丁或ABCD,請至註冊組申請百分比成績單,如無檢附百分比成績單,工會則通一律採各級最低分計算。
(例如甲為80分以上90分以下,以80分計算)
五、申請達標準者之領取方式:
1.於申請時檢附存摺影本(將內扣30元匯款手續費)
2.待本會通知後,攜帶證件及印章至工會領取
3.抵繳次期保費
民國一O二年一月 修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