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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舊文 2012-12-18 00:00 回上一頁
[轉貼] 勞保局 老年給付相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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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朋友請勿混淆!勞保強制加保年齡上限提高到65歲,老年給付請領年齡規定並未改變,不影響勞工朋友請領老年給付的權益。
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修正規定強制加保年齡上限由60歲提高至65歲,與老年給付請領年齡規定60歲無關,現行第五十八條老年給付規定並未改變,仍規定年滿60歲,年資合計滿15年者,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;未滿15年者,請領老年一次金。提高強制加保年齡,不影響勞工朋友請領老年給付的權益。